Posted on October 21st, 2006 at 21:05 by fr3@K
假設有本雜誌叫芭樂週刊, 沒事就喜歡到人家門口東張西望翻這翻那的, 尋找下幾期的材料, 碰碰運氣也許會發現些什麼八卦可以寫在雜誌上. 又假設小明這陣子在他自家的大門掛一塊 `下流骯髒’ 的牌子, 然後在牌子的背面寫小強的名字以及小強上班的地址 (大家都知道是廚房啦~). 結果被芭樂週刊發現了, 並且把這個故事放在封面. 買這本雜誌的人都看到了這則報導. 現在媒體報導說 `小明利用了芭樂週刊的行為模式, 欺騙芭樂的狗仔, 小強正在考慮提出對小明的控告’.
小明掛牌子有罪? 他掛什麼牌子在他家門上關誰 X 事? 何況他也只有在客人來玩耍的時候才把那牌子掀起來跟人客現寶.
還是這件事被搞大, 大家都知道了, 所以才有罪? 雖然大家都知道芭樂週刊就喜歡幹這無聊事, 但狗仔不請自來, 也是小明的錯?
是不是很荒誕? 別懷疑, 只要把上面故事裡面的名字等換掉, 你就會發現這是現在進行式.
有個搜尋引擎叫 google, 沒事就喜歡到人家網頁爬文, 尋找放進資料庫的材料, 碰碰運氣也許會發現些什麼能被搜尋的東西給使用者查詢. 這陣子我們在自家的部落格放幾個 `無能無恥‘ 的連結, 然後連結的位址寫總統府的陳總統傳略網址. 結果被 google 發現了, 並且把這連結放到搜尋結果的第一位. 用 `無能無恥‘ 去搜尋的人都看到了這個連結. 現在媒體報導說 `林姓男子 (嫌犯是 他) 利用了搜尋引擎的行為模式, 欺騙了電腦, 總統府正在研究考慮對嫌犯提出控告’.
[相關報導]
[澄清] 還好我有個部落格 by 山丘.
東ㄙㄣ愚蠢新聞:鍵入「無能無恥」連結總統府 府:研究是否提告 by SLZZP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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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朋友是不是把那篇拿掉了?
Comment by 小玫瑰 — October 22, 2006 @ 11:39